中工网北京7月2日电 (记者于灵歌)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节能环保……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国在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方向。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是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据了解,《意见》从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节约用水、节能环保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政策措施。
在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在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