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日前印发意见,对各级工会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和全总党组、书记处高度重视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工作,强调要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积极探索创新职工服务阵地运营管理方式,更好服务职工群众。为此,意见要求,各级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积极探索和规范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实现途径,推动职工服务阵地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努力走出一条推动工会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各级工会所属的职工服务阵地是工会管理、使用的各级各类直接为职工服务的场所。如何在坚持职工服务阵地公益性服务性方向的同时,更好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摆在各级工会面前的时代考题。
意见指出,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总体要求,即:坚持党对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工会资产公益性服务性方向这一根本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职工服务阵地创新发展,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社会化市场化运行,坚持以推动工会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对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撬动社会力量参与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管理、使用和发展,运用市场机制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搞好搞活职工服务阵地。
意见要求,坚持从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全面把握“突出公益、聚焦主业、自主经营、依法监管”的工作要求,探索和规范符合职工服务阵地性质特点、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运营管理方式。包括落实公益保障政策,把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整合利用自有资源以外的力量,加强职工服务阵地之间的合作、职工服务阵地与工会外部的合作,并鼓励和支持慈善公益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和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工会企事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提高专业化水平。
意见强调,各级工会在推进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全总关于工会资产工作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决策、运行、试点、绩效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等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要履行前期论证、集体决策、审批备案、协商签约等基本程序,并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要积极落实主管工会对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主导权、控制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劳动模范、技术工人、工会会员要有明确的免费或优惠措施,并建立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等。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要求,以服务质量和效率、职工满意度为核心指标,对于考核评价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经整改无效的要终止合作,逐步实现各级工会对本级工会所属职工服务阵地考核评价全覆盖。此外,要坚持和完善“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监管体制,建立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负面清单制度。
意见还明确,各级工会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和管理重大问题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围,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工服务阵地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