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单位现采用市场询价方式,开展市总工会选聘法律服务律师团和百色市“五员四方”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法律服务站法律服务机构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报价,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级概况
(一)百色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
拟聘请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5-6名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律师团,为市总工会及职工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百色市“五员四方”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法律服务站:
拟聘请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2-3名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律师站,在百色市“五员四方”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受理点为职工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服务事项及要求
(一)百色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
1.为市总工会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等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市总工会重大合同的制订和审查,提供法律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合作期内,审核市总工会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类经济合同,参与相关谈判并提供决策评估法律服务;
3.兼任市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室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协助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参与处理“12345”“12351”等服务热线及信访中涉及的维护职工权益的事务。
4.根据工作需求,从律师团指派律师每周到市总工会指定的地点或场所值班,为来访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做好值班和接访登记,并协助做好市总工会委派的工作。
5.参与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重大法律宣传活动,协助百色市总工会为基层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等宣传活动。
6.对市总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劳资纠纷、工伤案件、农民工等案件提供法律服务。补贴标准根据《广西工会法律服务机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桂工财﹝2024﹞11号)执行。
7.受市总工会委托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协调,并提出相应法律处理意见。
8.负责做好来访职工卷宗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年底向市总工会提供年度工作总结。
9.其他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
(二)百色市“五员四方”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法律服务站:
1.每周一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市总工会指定的地点或场所值班(百色市“五员四方”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受理点),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并做好值班和接访登记(如有工作需要,市总工会可临时调整值班日期);
2.协助做好来访职工卷宗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年底向市总工会提供年度工作总结;
3.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安排律师通过电话或面谈等形式为职工提供咨询服务;
4.每年安排律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市总工会按《广西工会法律服务机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桂工财﹝2024﹞11号)进行补贴;
5.办理有关法律事务(除上述规定的值班日外,如参与外出到各乡镇等参加普法活动等)所需开支的食宿费,交通费由市总工会承担。
6.其他与职工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须配备固定的专业律师,按照律师团5-6人、律师站2-3人的要求进行配备,且团队成员均持有律师执业证书。
(三)律师事务所及拟派律师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及信用不良记录;
(四)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五、报价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报价表(附件1、2)
(四)报价单位应在2025年11月27日18:00前将密封的竞价材料送达百色市总工会一楼调解室(百色市右江区站前大道13号)
联系人:吴倩,联系电话:0776-2800531。
附件:1.百色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报价单
2.百色市“五员四方”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法律服务站报价单
百色市总工会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1
报价单
项目名称:百色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
|
服务内容 |
服务年限 |
报价 |
|
1.为市总工会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等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市总工会重大合同的制订和审查,提供法律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合作期内,审核市总工会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类经济合同,参与相关谈判并提供决策评估法律服务; 3.兼任市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室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协助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参与处理“12345”“12351”等服务热线及信访中涉及的维护职工权益的事务。 3.根据工作需求,从律师团指派律师每周到市总工会指定的地点或场所值班,为来访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做好值班和接访登记,并协助做好市总工会委派的工作。 4.参与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重大法律宣传活动,协助百色市总工会为基层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等宣传活动。 5.对市总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劳资纠纷、工伤案件、农民工等案件提供法律服务。补贴标准根据《广西工会法律服务机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桂工财﹝2024﹞11号)执行。 6.受市总工会委托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协调,并提出相应法律处理意见。 7.负责做好来访职工卷宗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年底向市总工会提供年度工作总结。 8.其他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 |
1年 |
|
|
报价单位(全称并盖章): |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
报价时间: |
||
附件2
报价单
项目名称:百色市“五员四方”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法律服务站
|
服务内容 |
服务年限 |
报价 |
|
1.每周一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市总工会指定的地点或场所值班(百色市“五员四方”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受理点),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并做好值班和接访登记(如有工作需要,市总工会可临时调整值班日期); 2.协助做好来访职工卷宗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年底向市总工会提供年度工作总结; 3.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安排律师通过电话或面谈等形式为职工提供咨询服务; 4.每年安排律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市总工会按《广西工会法律服务机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桂工财﹝2024﹞11号)进行补贴; 5.办理有关法律事务(除上述规定的值班日外,如参与外出到各乡镇等参加普法活动等)所需开支的食宿费,交通费由市总工会承担。 6.其他与职工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
|
1年 |
|
|
报价单位(全称并盖章): |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
报价时间: |
||










桂公网安备 45100202000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