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来源:广西工会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6-13 16:37:27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针对12351广西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平台反映的农民工欠薪高发问题,结合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内容,对全区各建筑工程领域用人单位发布全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各建筑工程领域用人单位自觉加强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为实现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以下为提示函全文:

 

  全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全区各建筑工程领域用人单位: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的核心,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是我国农民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安全生产防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就以下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

  一、保障农民工安全生产

  (一)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三)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四)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五)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组织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六)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义务,通过银行转账或者以现金的形式将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不能顺延。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管理专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四)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五)主动接受、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督管理。

  切实保障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既关乎企业健康发展,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让我们共同努力,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为实现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最新推荐

跨市取经 学习借鉴 夯实基础│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工会高质量创新发展新篇章

跨市取经 学习借鉴 夯实基础│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工会高质量创新发展新篇章

6月3日至6日,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樊琳娜一行32人到来宾市、玉林市、梧州市开展基层工会…[详细]

点击排行

近期推荐